受你单位委托,我公司于2017年11月6日对北海市铁山港区营盘镇石村农业光伏大棚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进行了验收工作。验收组有建设单位及水土保持参建单位(含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监测、监理、施工)等单位代表。验收组一致认为:该项目实施过程中基本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基本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合格。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结论在广西景鹏科技有限公司(http://www.jpeng.cn)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期自2017年11月7日起。
附件:北海市铁山港区营盘镇石村农业光伏大棚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意见
广西景鹏科技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7日
根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水利厅关于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桂水水保〔2017〕14号)及有关规定,广西景鹏科技有限公司于2017年11月1日在北海市铁山港区对北海市铁山港区营盘镇石村农业光伏大棚项目进行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验收形式采用现场踏勘和查阅技术资料相结合的方式。验收组有建设单位及水土保持参建单位(含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监测、监理、施工)等单位代表共8人,验收组名单附后。
(一)项目概况
北海市铁山港区营盘镇石村农业光伏大棚项目位于广西北海市铁山港区营盘镇石村。建设范围为装机容量40MWp,安装40组1.0MWp光伏阵列,配套建设80台逆变器、40台箱变和1个35kV开关站,铺设35kV电缆线路5.2km,改新建道路800m,新建场内施工及检修道路5.82km。
项目总用地面积61.39hm2,建设期挖土石方量7.32万 m³,填土石方7.32万m³,工程土石方挖填平衡,不产生弃渣。工程于2016年10月开始施工,2017年9月完工,总工期为12个月;项目总投资39256.33万元 ,其中土建投资5046.18万元。
(二)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情况
2017年2月21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以桂水水保函〔2017〕13号文对《北海市铁山港区营盘镇石村农业光伏大棚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进行了批复。批复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62.19hm2,水土保持工程总投资244.57万元,其中新增水土保持投资为214.39万元。
(三)水土保持监测情况
2017年1月至2017年9月,建设单位委托广西景鹏科技有限公司开展了水土保持监测,编制了《北海市铁山港区营盘镇石村农业光伏大棚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监测报告主要结论为:落实的水土保持防治措施较好地控制和减少了施工过程中的水土流失,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其中,扰动土地整治率98.40%,水土流失总治理度为98.30%,土壤流失控制比为1.0,拦渣率为99.97%,林草植被恢复率为97.39%,林草覆盖率为89.47%。
(四)验收报告编制情况
2017年9月,广西睿威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北海市铁山港区营盘镇石村农业光伏大棚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核定本项目实际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61.39 hm2,实际水土保持工程总投资236.45万元。报告结论认为:本项目依法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开展了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工作,缴纳了水土保持补偿费,水土保持法定程序基本完整;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落实了水土保持措施,水土保持措施质量总体合格,水土保持设施运行基本正常;水土保持后续管理维护责任落实。项目水土保持设施具备验收条件。
(五)验收结论
综上所述,验收组认为:该项目实施过程中基本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基本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六)后续要求
建设单位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设施管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发挥效益,尤其是在今后发展农业产业过程中加强水土保持设施维护。
现场照片
光伏组件设施区绿化恢复现状(一)
光伏组件设施区绿化恢复现状(二)
光伏组件设施区绿化恢复现状(三)
光伏组件设施区和箱变、逆变器绿化恢复现状(四)
光伏组件设施区绿化恢复现状(五)
光伏组件设施区绿化恢复现状(六)
开关站建设区透水铺装及围墙周边绿化现状
开关站建设区钢筋混凝土排水管及道路两侧绿化现状
开关站建设区建筑周边空地绿化现状
开关站建设区周边空闲地绿化现状
道路及电缆建设区绿化恢复现状(一)
道路及电缆建设区绿化恢复现状(二)
道路及电缆建设区绿化恢复现状(三)
道路及电缆建设区绿化恢复现状(四)
道路及电缆建设区绿化恢复现状(五)
道路及电缆建设区绿化恢复现状(六)
施工生产生活区场地恢复现状(一)
施工生产生活区场地恢复现状(二)
临时堆土场绿化恢复现状(一)
临时堆土场绿化恢复现状(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