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隆安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通过的公示
来源:广西景鹏科技有限公司     浏览量:4220
10.22
2021
2021.10.22

20211021日在南宁市隆安县召开了隆安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代表及1名特邀专家共6,会议成立了验收组

验收组成员及代表察看了工程现场,查阅技术资料,听取施工、监理等单位关于项目水土保持设施建设情况的汇报,经质询、讨论,形成了隆安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意见。验收组同意隆安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根据《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办法>3个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水规范[2020]4号)及有关规定,对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工程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隆安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

建设地点:南宁市隆安县

隆安县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位于位于广西隆安县城厢镇黄李片隆安县污水处理厂内。本工程属改扩建建设类项目,建设规模为污水处理近期(2025年):3.0×104m3/d,远期(2030年):4.5×104m3/d。建设内容包括新建2.0×104m3/d 二级处理构筑物,新建3.0×104m3/d 的深度处理构筑物,部分构筑物土建规模按远期 4.5×104m3/d 建设,将整个污水厂出厂水处理水质提高至一级。项目总占地面积2.88hm2(包含永久占地2.64hm2,临时占地0.24hm2),其中主体建筑区2.48hm2,施工生产生活区0.40hm2。本项目总挖方量2.14(其中一般开挖1.95,建筑垃圾0.19),总填方量2.46(其中表土回覆0.32m3,一般回填1.95m3,建筑垃圾回填0.19,建筑垃圾回填前需经过破碎,主体已考虑相关工艺),外借土方0.32m3(均为外购绿化用土),项目挖方均用于本项目场地内基坑及基础回填,工程土石方平衡后无永久弃渣。本工程总投资9125万元,其中土建投资约2281万元。20191月开工,20206月竣工并投入试运行,总工期为18个月。本项目为广西隆安县城厢镇黄李片隆安县污水处理厂厂区范围内的技改工程,不涉及征地拆迁及移民安置问题,不涉及专项设施改(迁)建。

二、公众反映问题及意见的主要方式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本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予以公示。公众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反映对本工程水土保持设施的问题和意见。

为使您的宝贵意见能得到及时的处理和回应,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三、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1个月(自20211022日至20211122日)。

四、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法

建设单位:广西隆安公共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凯

联系电话:18376821556

电子邮箱:287485042@qq.com

 

 

附件1:隆安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广西隆安公共投资有限公司

 

2021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