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乐业县茂元油气销售有限公司乐业县逻沙加油站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通过的公示
来源:广西景鹏科技有限公司     浏览量:3704
08.10
2021
2021.08.10

2021810在百色市乐业县召开了乐业县茂元油气销售有限公司乐业县逻沙加油站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代表及1名特邀专家共6,会议成立了验收组

验收组成员及代表察看了工程现场,查阅技术资料,听取施工、监理等单位关于项目水土保持设施建设情况的汇报,经质询、讨论,形成了隆安县公安局震东派出所(办案中心)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意见。验收组同意隆安县公安局震东派出所(办案中心)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根据《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办法>3个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水规范[2020]4号)及有关规定,对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工程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乐业县茂元油气销售有限公司乐业县逻沙加油站项目

建设地点:百色市乐业县

乐业县茂元油气销售有限公司乐业县逻沙加油站项目位于乐业县逻沙乡建设规模为:项目建筑总面积641.50m2。主要建设内容为内设4台加油机,站房、辅助用房及罩棚,230m3埋地式卧式汽油罐,2个埋地式卧式柴油罐。项目总占地面积为0.41hm2,均为永久占地。因为本项目为补编方案,在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时,土石方量已经确定。故项目总挖1290m3,填方10199m3其中表土回覆150m3其他回填量10049m3),经土石方平衡计算,本项目借方有:绿化覆土150m3,跟苗木一起采购,其他土方回填土借方8759m3,本项目向广西鸿安建设有限公司负责施工的乐业县汽车园区场平工程一期岩石部分开挖回填项目处调运土方,该建设项目位于乐业县乐业县同乐镇西凤坳,距离本项目约20km,该项目外弃土方约为20m3,能够满足本项目借土要求,土方在运输过程中采用车况良好的工程车运输,封闭运输,水土流失防治责任为本项目建设单位。无永久弃渣。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约为445万元,资金来源于业主自筹

二、公众反映问题及意见的主要方式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本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予以公示。公众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反映对本工程水土保持设施的问题和意见。

为使您的宝贵意见能得到及时的处理和回应,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三、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1个月(2021810日至2021910)。

四、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法

建设单位:乐业县茂元油气销售有限公司乐业县

联系人:吕海波

联系电话:13807863936

电子邮箱:jyz2593130@163.com

 

 

附件:1、乐业县茂元油气销售有限公司乐业县逻沙加油站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乐业县茂元油气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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