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玉林市博白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通过的公示
来源:广西景鹏科技有限公司     浏览量:4308
12.06
2019
2019.12.06

2019年12月5日,博白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在贵港市主持召开了玉林市博白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博白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广西景鹏科技有限公司,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监理、监测、施工单位的代表以及特邀专家共11人,会议成立了验收组。验收组同意玉林市博白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根据《水利厅关于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桂水水保〔2017〕14号)及有关规定,对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工程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玉林市博白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建设地点:玉林市博白县旺茂镇

工程概况:玉林市博白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位于博白县旺茂镇旺茂农场旺茂5组,属新建建设生产类项目,项目建设规模为垃圾处理能力800/日(400/.×2),配置一台15MW汽轮发电机,年处理垃圾26.64t,年发电量9324kW·h,年产炉渣5万吨,产生的炉渣全部用于制砖。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主厂房、辅助子项、运输设施、灰渣综合利用中心、厂前生活区等。本项目总投资29942.77万元,其中土建投资6865.55万元。项目总占地面积为5.88hm2其中厂区建设区5.65hm2施工生产生活区0.13hm2临时堆土场0.1hm2,永久占地面积为5.84hm2,临时占地面积为0.04hm2本项目总挖方8.19m3,总填方8.19m3本项目无弃方。工程于201712月开工,201910月完工,总工期23个月。

二、公众反映问题及意见的主要方式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本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予以公示。公众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或项目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反映对本工程水土保持设施的问题和意见。

为使您的宝贵意见能得到及时的处理和回应,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三、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1个月(自2019126日至202016日)。

四、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法

建设单位:博白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俊寅

联系电话:15290616360

五、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法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广西景鹏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韦世文

联系电话:0771-3398166/15977386609

电子邮件:jp@jpeng.cn

 

附件1玉林市博白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附件2玉林市博白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附件3玉林市博白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博白绿色动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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