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8日在桂林市灵川县召开了灵川大境葫芦顶风电场工程110kV送出线路及对侧间隔扩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咨询单位、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代表及1名特邀专家共6人,会议成立了验收组。
验收组成员及代表察看了工程现场,查阅技术资料,听取施工、监理等单位关于项目水土保持设施建设情况的汇报,经质询、讨论,形成了灵川大境葫芦顶风电场工程110kV送出线路及对侧间隔扩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意见。验收组同意灵川大境葫芦顶风电场工程110kV送出线路及对侧间隔扩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根据《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办法>等3个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水规范[2020]4号)及有关规定,对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工程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灵川大境葫芦顶风电场工程110kV送出线路及对侧间隔扩建工程
建设地点:桂林市灵川县
本项目线路路径所经区域均位于桂林市灵川县境内。建设性质为新建建设类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线路长22.65km(其中架空线路长22.50km,电缆长度0.15km),新建杆塔共计64基,沿线设堆料场1处、牵张场2处、拓修人抬道3.6km。项目总占地面积1.12hm2(其中永久占地0.32hm2,临时占地0.80hm2),本工程挖方量6984m3(其中表土剥离1590m3),填方量6984m3(其中表土回覆1590m3),无借方,无弃方。项目于2022年1月开工,于2022年6月完工,总工期6个月。项目总投资3564万元,其中土建投资715万元。
二、公众反映问题及意见的主要方式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本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予以公示。公众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反映对本工程水土保持设施的问题和意见。
为使您的宝贵意见能得到及时的处理和回应,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三、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1个月(自2024年1月8日至2024年2月8日)。
四、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法
建设单位:灵川县中汇新能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志
联系电话:13407729238
电子邮箱:275564801@qq.com
附件:1、灵川大境葫芦顶风电场工程110kV送出线路及对侧间隔扩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灵川县中汇新能源有限公司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