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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科技大学柳东校区一期工程(汽车学院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送审稿)》顺利通过技术评审
来源:广西景鹏科技有限公司     浏览量:3265
04.22
2022
2022.04.22

为实现《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意见》(桂政发〔2015〕6号)中提出的“加速发展广西高等教育事业,实施科教兴桂人才强桂战略,深化我区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总体目标”。广西科技大学于2015年4月对广西科技大学柳东校区一期工程(汽车学院项目)进行立项建设。

本工程位于广西柳州市柳东新区官塘大道(原大学西路)西面,平地路北面。建设内容包括新建2栋教学实验楼、1栋综合实训楼、8栋学生宿舍、1栋研究生公寓、1栋食堂及配套建设运动场、道路、绿地等附属设施。总建筑面积186580.39m2,项目建筑密度17%,容积率0.58,绿地率30%。项目总占地面积31.01hm2,工程总投资85872.96万元,其中土建投资26548.22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有关规定,广西科技大学委托我公司承担广西科技大学柳东校区一期工程(汽车学院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接到任务后,我公司派有关技术人员通过现场踏勘,收集有关资料,并对本工程设计资料进行分析研究,在此基础上于2021年11月编制完成了《广西科技大学柳东校区一期工程(汽车学院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送审稿)》(以下简称《报告书》)。

2021年11月,审查单位在柳州市主持召开《报告书》技术评审会。参加会议的有:柳东新区行政审批局、柳东新区社会事务局、广西景鹏科技有限公司、广西科技大学等单位的代表和评审专家共11人。评审会前与会专家和代表对项目区现场进行踏勘,评审会上观看了项目区部分图片资料,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编制单位关于报告书编制内容的汇报,并进行了讨论、质疑和评审。与会代表和专家经讨论和评审后一致认为,我公司编制完成的《报告书》符合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和要求,内容较完整,基本同意通过评审。《报告书》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可上报柳东新区行政审批局审批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