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东方皇城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通过的公示
来源:广西景鹏科技有限公司     浏览量:4004
03.10
2021
2021.03.10

2021310日,在南宁市青秀区召开了东方皇城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代表及1名特邀专家共7人,会议成立了验收组。

验收组成员及代表察看了工程现场,查阅技术资料,听取施工、监理等单位关于项目水土保持设施建设情况的汇报,经质询、讨论,形成了东方皇城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意见。验收组同意东方皇城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根据《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办法>3个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水规范[2020]4号)及有关规定,对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工程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东方皇城项目

建设地点:南宁市青秀区

东方皇城项目位于隆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和枫林路的交汇处。建设规模为:一期工程总建筑面积46407.74m2,二期工程总建筑面积80822.12m2。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3栋商住楼及1栋住宅楼,配套设置建设地下室、小区道路、绿化工程、排水工程、排污工程、生态停车场等。项目总占地面积为3.48hm2,均为永久占地。项目总挖2.48m3,填方2.48m3,经土石方平衡后,不产生永久弃渣。项目总投资5.00亿元,其中土建投资约为2.35亿元,资金来源于业主自筹。本项目工程于201711日开工,于20201015日完工,建设工期为46个月。

二、公众反映问题及意见的主要方式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本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予以公示。公众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反映对本工程水土保持设施的问题和意见。

为使您的宝贵意见能得到及时的处理和回应,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三、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1个月(自2021310日至2021410日)。

四、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法

建设单位:南宁市榄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苏丹

联系电话:13807814339

电子邮箱:495486410@qq.com

 

 

附件:1、东方皇城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南宁市榄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1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