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玉林市吉营吉府项目(一期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通过的公示
来源:广西景鹏科技有限公司     浏览量:3730
03.20
2021
2021.03.20

2021320日在玉林市玉东新区召开了玉林市吉营吉府项目(一期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水土保持监测单位及1名特邀专家共7人,会议成立了验收组。

验收组成员及代表察看了工程现场,查阅技术资料,听取施工、监理等单位关于项目水土保持设施建设情况的汇报,经质询、讨论,形成了玉林市吉营吉府项目(一期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意见。验收组同意玉林市吉营吉府项目(一期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根据《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办法>3个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水规范[2020]4号)及有关规定,对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工程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玉林市吉营吉府项目(一期工程)

建设地点:玉林市玉东新区

玉林市吉营吉府项目(一期工程)位于玉林市玉东新区龟山路东侧、湿地公园北侧,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新建一组团1#33#楼均为地下1F、地上3F花园住宅和二组团1#8#楼均为地下1F、地上4F情景住宅以及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约55497.7m2,建筑密度20.52%,容积率1.07,绿地率40%,总户数206户(其中一组团花园住宅联排住宅70户、双拼住宅36户;二组团情景住宅100户),容积率1.07,机动车停车位434个;项目扰动面积8.13hm2(永久占地7.54hm2,临时占地0.59hm2),其中主体工程区7.54hm2、施工生产区0.21hm2、施工生活区0.20hm2、进场道路区0.18hm2(施工生产区、施工生活区与二期共用,一期项目结束后留给二期继续使用,相应的水土保持防治责任由二期工程负责)。本工程总挖方量共计14.40m3,总填方量为7.15m3(其他表土回覆0.58m3),弃方7.83m3,均为永久弃渣(其中5.80m3调配至二期工程进行场地平整,其余2.03m3弃土运至广西医科大学玉林校区进行场地回填),借方0.58m3(均来自于二期工程剥离的表土)。项目自201711月施工建设,201911月竣工,总工期25个月;工程总投资314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20410万元。

二、公众反映问题及意见的主要方式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本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予以公示。公众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反映对本工程水土保持设施的问题和意见。

为使您的宝贵意见能得到及时的处理和回应,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三、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1个月(自2021320日至2021420日)。

四、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法

建设单位:玉林市吉营房地产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青霞

联系电话:18807758895

电子邮箱:278502691@qq.com

 

 

附件:1、玉林市吉营吉府项目(一期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2、玉林市吉营吉府项目(一期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3、玉林市吉营吉府项目(一期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玉林市吉营房地产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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